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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大学2024年博士后人员招收

发布时间:2024-01-19 07:30:10 工作地点:沈阳市 来源:高等教育人才网
辽宁大学2024年博士后人员招收 

      根据全国博管会关于博士后人员招收的相关规定,经学校研究决定,启动辽宁大学2024年博士后人员招收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收原则

    公平、公开、公正,择优招收、保证质量。

二、设站单位

    理论经济学博士后流动站、应用经济学博士后流动站、统计学博士后流动站、工商管理博士后流动站、法学博士后流动站、马克思主义理论博士后流动站、中国语言文学博士后流动站、哲学博士后流动站。

三、招收条件

    1.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含35岁,即未到36岁生日),获得博士学位不超过三年,品学兼优、身体健康;
    2.我校将优先招收符合条件的非在职人员,再按一定比例招收在职人员;
    3. 委托培养、定向培养博士、在职工作人员以及现役军人身份的人员,申请进站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须向我校提交其委托单位、定向培养单位、工作单位或者所在部队同意其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的证明材料;
    4.由我校培养毕业的博士研究生,不得申请进入本校同一个一级学科的流动站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5.鼓励留学回国博士申请从事我校博士后研究工作。

四、在站要求

    1.申请进站人员需向我校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提交书面申请及相关材料,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方可参加进站考核;
    2.博士后在站时间一般为2年,根据项目需要可在2-4年内灵活确定;对进站后承担国家重大科技项目的,应当根据项目资助期限和承担的任务及时调整在站时间,最长不超过6年;
    3.博士后在站期间取得的科研成果归辽宁大学所有,发表成果第一作者身份(含导师为第一作者),第一署名单位须为辽宁大学;
    4.申请出站的博士后,须按计划完成博士后科研工作,撰写博士后研究工作报告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通过出站工作报告答辩;
    5.申请出站的博士后,在出站前应达到在站协议中对出站考核标准的规定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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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待遇保障

    1.科研博士后工资年薪约15万元(税前);师资博士后年薪为25万(税前),共发放2年。同时学校为师资博士后提供4万元科研启动金;
    2.学校为博士后人员缴纳社会保险,并提供租房补贴1500元/月,为期2年。

六、报名程序

    1.申请进站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向我校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提交书面申请及有关证明材料。包括:
    (一)《博士后申请表》(3份原件);
    (二)《博士后进站审核表》(3份原件,需在中国博士后网站注册后,填写入站申请相关内容并打印,页底附网站校验码,表格需根据实际身份填写非定向就业博士毕业生身份证明或无人事关系人员档案存放证明,需相关部门负责人签字并盖章);
    (三)《专家推荐信》两封,一式三份,一封请申请人博士期间导师手写签字推荐,另一封请相关学科博导或教授手写签字推荐。
    (四)《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设站单位学术部门考核意见表》(3份原件,需表格内容填写完整后,到相关院系审核盖章);
    (五)身份证、护照(外籍人员)、港澳台人员提供该地区身份证(复印件3份,原件需提供用以审核);
    (六)《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3份,原件需提供用以审核);
      注:国外、境外、中外合作办学获得博士学位的申请人需提供教育部留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认证书(外籍人员也可提供中国驻外使领馆出具的学位认证),博士毕业6个月内人员进站时可暂不提供,进站6个月内需将认证书交设站单位核验及备案,未按时提交认证书人员应按退站处理;
    (七)辞职人员需提供原单位人事部门解除人事(劳动)关系证明或《辞职证明》,国家公务员辞去公职须提供《公务员辞去公职批准通知书》,上述材料需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原则出具;
    (八)医院体检证明1份;
    (九)本人简历1份、近五年取得科研成果清单1份、科研成果复印件装订成册1份; 
    (十)拟于进站后从事的研究课题及研究工作初步计划书1份;
    (十一)二次进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必须提供一站单位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期满登记表》;
    除提交上述纸质材料以外,申请人员尚需登录中国博士后网站以“办事者”身份注册、登录“全国博士后网上办公系统”,填写入站申请相关信息并提交至辽宁大学,提交网上进站申请时请按照系统提示上传所需材料原件扫描件。
    中国博士后网站网址: 
http://bg.chinapostdoctor.org.cn/V3/Manage/Login.aspx
    由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组织专家根据申请进站人员提供的材料,对其思想政治表现、科研能力、学术水平和已取得的科研成果等进行全面考核评议。同意招收者,由我校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上报辽宁省博士后工作服务中心,审核批准后正式录用。
    上述材料的电子版发送至各流动站指定邮箱,并将纸质版装订后提交至辽宁大学各流动站的博士后管理部门。

七、遴选程序

    (一)校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将申请人所提交材料转交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二级学科所在院系,由院系博士后工作小组进行初步审核;
    (二)经初步审核同意后,申请进站人员接受校博士后流动站管理委员会审核,对申请人的综合素质、科研能力、学术水平等进行综合考评,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
    (三)将经过校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审批后的拟录用人员报省博士后服务中心核准批复;
    (四)依据省博士后服务中心批复结果,发放入站通知书。

八、政策咨询及通讯方式

    请各流动站于11月30日前将申报本站人员的所有材料提交至辽宁大学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人事处)。  
    联 系 人:张欣宇  杨晓君        
    通讯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京沈街58号辽宁大学蒲河校区校部办公楼1楼人事处, 电子信箱:
lnurenshichu@163.com 。


     辽宁大学博士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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